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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中小学校暑期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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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中小学校暑期工作的通知

* 发表时间 : 2020年06月16日 * 浏览 : 8258

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,各功能区教育部门,市直各中小学校:

根据教育部、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做好2020年全市中小学校暑期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严格执行放假安排。2020年我市小学暑假时间为7月5日至8月31日,9月1日开学;初中学校暑假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31日,9月1日开学;普通高中暑假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,9月1日开学。

二、加强假期安全工作。各县市区、各中小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一次疫情防控专题教育,引导学生暑期不聚集、勤洗手、多锻炼;要通过安全教育地方课程、校本课程、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,加强防溺水、交通、消防、网络、防灾减灾、毒品预防、危险化学品等安全教育,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,提高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;各班主任要在暑期通过微信、QQ群和短信等途径加强学生的持续引导,做到防范知识反复讲,安全警示经常提,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;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,密切家校联系,将安全知识告知每个学生和家长,强化家长责任意识,落实监管责任。

三、丰富学生假期生活。各中小学校要全面落实教学“十公开”要求,假期前在学校网站公开假期安排和各学科假期作业;要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的基础上,引导学生开展革命传统、创新、实践、传统文化和劳动教育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要指导学生在做好个人防护、守住安全底线的基础上,多途径拓展视野、丰富知识,增强社会适应能力、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;要指导合理安排学生一日学习与生活,安排适量家庭劳动作业,培养健康情趣和良好习惯;要进一步加强与社区、家长合作,建立完善学校、社区和家庭“三位一体”假期工作体系;要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、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关爱,了解每个学生暑期安排及监护情况,加强个别化指导,及时帮助解决问题。

各县市区、各初中要组织好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。泰安一中、泰安二中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妥善安排西藏生的假期生活。

四、规范假期办学行为。各县市区、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放假规定,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限。暑假期间,各级教育行政部门、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(包括统一组织网上教学)、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,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,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、培训班。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中小学校,按照《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255号)等规定严肃处理,并在各级文明校园评选中,取消其评选资格,对已获文明校园称号的,提请命名表彰单位予以撤销。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落实“网格化”管理责任,加大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,切实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。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,按照《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<泰安市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>的通知》(泰教办发〔2019〕27号)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各县市区要设立并在网站公开监督举报电话,接受社会监督。市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举报电话为6991143(基教科)、6991790(职成教科),请各县市区将监督举报电话分别报市教育局相关科室。

各中职学校、幼儿园参照本通知安排,结合实际确定暑期安排。

泰安市教育局

2020年6月15日